关于办理2013年度省科技厅基金到期项目结题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接省科技厅通知,我校部分2013年 度立项的省基金项目在执行期结束后尚未办理结题,要求各学院督促项目负责人尽快办理结题手续。各相关学院应认真清理本单位立项超过三年且未办理结题手续的 项目,凡到期未办理结题手续的项目,科技厅将依照《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各项目负责人自行负责。结题材料于7月18日中午前将结题相关材料报科技与产业处成果办A210办公室,7月18日下午集中报科技厅。
特此通知
科技与产业处成果管理办
2016年7月13日
附件:
1.科技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