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级材化学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根据《湖北工业大学按大类招生的学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为了确保我院2018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学锋
副组长:吴艳、张高文
成员:赵西坡(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负责人)、严明(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负责人)、徐宝明(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负责人)、王磊(轻化工程专业负责人)、张涵、杜平高(学工办)、杜娜(教学办)
二、2018级本科生基本情况
2018级材料类学生实际参加专业分流的学生总人数为146人;2018级化工类学生实际参加专业分流的学生总人数为96人。
三、专业班级设置
根据2018级本科生、现有专业设置与师资等实际情况,分流后各专业班级数设置如下表:
专业名称 |
班级建制基数 |
备注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2 |
1. 总开设班级数8个。 2. 根据志愿填报情况,各专业可增设1个班级。 3. 班级人数一般25人以上,根据志愿情况,原则不超过35人。 4. 从2018级材料类专业学生中通过选拔,设置高分子专业创新班1个。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1 |
轻化工程 |
1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1 |
四、专业认定办法
专业分流按志愿优先,择优分流的原则,以“志愿+考评”的方式进行。如申报志愿数与专业班级设置要求矛盾时,按下述办法进行分流:
1. 保证最少班级数设置。
2. 根据学生志愿和学生的综合考评来择优挑选,直至该专业计划学生人数额满,未能按第一志愿选择专业的学生转入第二志愿。
3. 分流志愿与专业班级设置计划矛盾时,择优排序原则为:志愿排序为第一优先,综合考评分(C)值为第二优先,GPA值为第三优先。
其中,C值计算公式为:C=GPA×20+B;
GPA为第一学期所有相同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补考后成绩不计),按《湖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核算;
B值为综合素质分。
4. 综合素质分(B值)分加分及减分项目。
奖励加分项目(最高不超过5分)(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5月9日所获奖项)
(1)在校期间,在各类学科专业竞赛、科技成果、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及文体等竞赛活动中获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奖励和荣誉的,加3分;获省部级优胜奖或校级三等奖以上的奖励和荣誉的,加1分,最多加2分;获校级优胜奖和院级三等奖以上的奖励和荣誉的,加0.5分,最多加1分。
(2)在校期间,获批实用新型专利前三作者,分别加2、1、0.5分,获批发明型专利前三作者,分别加3、2、1分;
(3)在校期间,在正式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录用)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SCI加3分,EI加2分,中文核心加1分,其他期刊加0.5分;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乘以系数0.3。其他不加分。
惩罚减分项目(最高不超过5分)
(4)在校期间,违反学校管理规定或大学生行为准则并受到校级处分每次扣3分,院级处分(含通报批评)每次扣1分。
5.原2018级留级、休学及保留学籍学生不参加专业分流。
6. 2019年转专业转入的学生,可选择保持转专业申请表上的专业不变。
五、专业分流工作程序
1. 学工办5月11日前完成学生成绩核算。
2. 5月11日公布《材化学院2018级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3. 5月12日晚上召开2018级年级大会,进行分流动员。
4. 综合素质分的认定:5月13日—14日。2018级学生以班为单位向学工办提交相关获奖证明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学工办认证、公示后备案,原件退回。
5. 在此期间,学工办同时设立咨询电话、QQ群,向学生解答有关政策文件、专业方向选择等方面的疑问。
学工办咨询电话:张老师、杜老师59590891。
QQ群:2018材化学院新生701132840。
6. 组织专业分流志愿填报:5月13日—5月14日
志愿填报工作由学工办进行组织,按班进行填报(学生填写分流专业志愿须写明专业名称,且须本人签名)。
7. 公布志愿填报情况并接受志愿改报:5月15日—5月16日。
学生根据志愿填报总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改报志愿。各班班长统计改报志愿后,5月16日下午5:00前交学工办。
8. 5月17日—18日工作小组根据专业分流方案进行分流,报相关领导审定后公示。
公示时间为5天。同时接受学生申诉。学工办工作人员能根据相关文件解释的及时回复,难以处理、答复的部分申诉提交协调小组,经协调小组讨论、处理后进行反馈。
9. 5月23日将专业分流名单报教务处复核,经主管校领导签批生效后确定最终专业分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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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9日